
”
对于《馈意见》需要进一步补充说明的部分 《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 问题,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下称“ 田家玉曾于1984年至1988年期间承包经营顺义区牛栏山拖拉机站水泥构件厂,、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 田家玉自1984年开始经商,水泥构件厂在田家玉经营承包期间经营状况良 好。)接受北京嘉寓门窗幕墙股份有限公 司(下称“ 嘉寓投资注册资本5,工 1987~2000年1,并依法对 本所在其中发表的法律意见承担责任。)委托,
《证券法》) (下称“根据本所与发行人签订的《委托协议》,同意田家玉、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是对《法律意见书》《补充法律意见书一》和《律师工作 、500 万元的现金出资,田家玉曾于1984年至1988年期 间承包经营顺义区牛栏山拖拉机站水泥构件厂,并构成《法律意见书》《补充法律意见书一》和《律师工作报告》 、700 根据北京市国泰中百商业有限公司2009年11月1
9日出具的《证明》,股东系以经评估的净资产出资,。1992年田 4家玉将文斌饭店经营权和
相关手续进行转让。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划 3 转入资资金通知书》, 。 、双方分别以股 东原投资额进行合并,)与嘉寓 投资吸收合并时以股东原投资额进行合并的依据。。投资建设顺义星光五交化灯具城,
中国证
监会”分红、装饰工程注册资本1,
根据朱开辙2009年11月21日出具的《证明》,发行人”)的聘专项法律 顾问, 《法律意见书》《补充法律意见书一》和《律师工作报告》中 的名词释义也适用于本补充法律意见书。 本所” ”嘉寓投资与装饰工程签订《合并协议》, 《馈意见》) 对需要律师补充说明的问题出具京天股字(2009)第009-3号《关于北京嘉寓门窗 幕墙股份有限公司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下称“ (二)补充第2项问题北京嘉寓装饰工程公司(下称“ 根据北京市顺义区牛栏山镇人民2009年11月20日出具的《证明》,根据北京市顺义区牛栏山镇禾丰村 村民委员会2009年11月19日出具的《证明》,注销嘉寓投资,杨家坪代办公司除实际投资和经营装饰工程外,000万元设立嘉寓投资,
发行人可以将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发 行上市申请所必备的法定文件,金、 面积约400平方米,本次发行上市” 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 田家玉在1989年至1993年期间与 该公司下辖的顺义五交化公司联营,)针对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申 请文件于2009年9月29日下发了0号《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 (下称“ 担任发行 人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下称“餐饮、 书面确认:本所在《法律意见书》《补充法律意见书一》和《律师工作 2 报告》中发表法律意见的前提同样适用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兄弟田家宝 共同出资5,
000万元,
田家宝、股东系以现金方式出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共5, 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已存入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 海淀支行翠微路分理处-70-1入资专户;苹货投资500万元,已存入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海淀支行翠微路分理处 -70-2入资专户;田家宝货投资500万元, 次馈意见通知书》”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仅供发行人为本次发行上市之目的而使用,田家 玉及其家庭成员曾在1984年至1992年期间经营该公司(原北京市顺义区第一商 业局)下辖便民街的文斌饭店,000 资和金 1980~2000年其他投资收益(包括房产、 除非本补充法律意见 另有解释或说明, 权务由合并后的公司承担。二郎代办公司系田家宝向田家玉借款取得,本所律师根据《馈意见》的要求, 2000年5月, 田家宝、嘉寓投资股东会作出决议,出具
如下补充法律意见:随其他申报材料一起上报中国证监会,田家玉、书面确认其1984-2000年期间主要收入来源况表如下:拆迁公司对其进行相应拆迁补偿。国库券等)800 -总计5,经营况良好,嘉寓投资”田家玉按期缴纳经营承 包费用。 田家玉于2009年11月30日签署《关于投资设立嘉寓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时 资金来源的声明》,2000年田家玉收回投资。
根据北京市明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00年5月22日出具的(2000)验 字第272号《开业登记验资报告书》, 《公司法》)以及《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 (下称“酒店、不得被任何人 用于其他任何目的。000万元均系其个人积累所得或借款投入。在17年期间所得包括工资、 南京建邺区鑫晖行装饰五金专卖店 共同投资建材贸易,该笔借款来源于田家玉个人积累所得。
。验证确认嘉寓投资股东缴纳出资况:本所律师认为,000万元出资的资金来源。其中田家玉及配偶苹对嘉寓投资的4,运输等行业的经营业务, 酒店转让所得、已存入 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海淀支行翠微路分理处-70-3入资专户。 2000年5月26日,苹将入资资金划转至嘉寓投资帐 户。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海淀支行翠微路分理处分别向田家 玉、1993年该灯具城因拆迁原因 停止营业,和京天股字(2009)第009-1号 《法律意见书》)《关于北京嘉寓门窗幕墙股份有 (下称《律师工作报 限公司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本所在此同意
,该灯具城 经营面积2000平方米,
嘉寓投资注销,房地产及其他投资的回报等。 苹、 田家玉于2009年11月30日签署《关于投资设立嘉寓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时 资金来源的声明》, 、 基于上述,还曾从事贸易、 864万元, 2004年2月10日,田家宝和苹对嘉寓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下 称“南京市建邺区鑫晖 1994~2000年行装饰五金专卖店合伙从事建材贸易的投资1,
田家双江分公司注销000 五交化灯具城所得及拆迁补偿 与南京卓晖实业有限公司、
系田家玉和苹共同积累所得。田 家玉货投资4, 合并后装饰工程承担原嘉寓投资确认的 权务。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500 收益 1996~2000年投资经营东方嘉禾的收益、规模较大, 一、针对《馈意见》的补充法律意见 (一)补充第1项问题田家玉、”田家宝对嘉寓投资 的现金出资5,
田家宝对嘉寓投资的500万元 现金出资,为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出具了京天股字(2009)第009号《关于北京嘉寓门 窗幕墙股份有限公司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法律意见书》(下称 “经本所律师核查,田家玉在1994年至2000年 期间,经北京明鉴 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00年9月27日出具的(2000)验字第530号验资
报告 验证出资到位。工资和金500 投资经营装饰工程(发行人前身)的收益、按照律师行业公 认的业务标准、田家玉与其配偶苹、 报告》的补充,该构件厂系牛山拖拉机站管辖的 企业。
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装饰工程” 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所律师出具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下称“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000万元,嘉寓股份()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补充法律意见书(二)-新股公告-中金在线页|财经|股票|数据|基金|金|外汇|期货|现货|期指|港股|理财|收|保险|银行|券|汽车|地产||路演|博客|微信|论坛|圈子||商城页>>新股>>新股公告>>正文嘉寓股份()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补充法律意见书(二)手机免费访问 www.cnfol.com 2010年08月13日04:14 证券交易所 查看评论 >关于北京嘉寓门窗幕墙股份有限公司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京天股字(2009)第009-4号 北京嘉寓门窗幕墙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状况良好。水泥构件厂在田家玉经营承包期间经营状况良好,综上,
单位:经北京明鉴会计师 事务所有限公司2000年5月22日出具的(2000)验字第272号验资报告验证出 资到位。
万元 时间收入金额 承包经营位于顺义牛山环岛西侧牛栏山拖拉 1984~1988年50 机站水泥构件厂所得 经营位于顺义便民街文斌饭店所得550 1985~1992年 1992年转让文斌饭店经营权所得300 投资经营位于顺义牛栏山环岛西侧顺义星光 1989~1993年1, 2000年5月22日,曾与其投资的南京卓晖实业有限公司、 该构件厂系牛山镇管辖的企业。苹出具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入资资金凭证。 2004年2月12日, 《发行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 律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