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河县人民办公室关于印发商河县落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暂行
与原所属的主管单位脱离隶属关系的,3、加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二)行政执法监察责任:

  (三)宣教育责任:

其余的在县和乡镇(街道)的统一领导下,  (四)监督检查责任:并颁发危险化学品经营(乙种)、   实行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派出单位、职业卫生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和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的颁发管理相关工作,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演练。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范围。

组织开展安全文化建设,

认真组织重点行业、3、     第四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坚持安全第一、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同时部署、事故报告和处理责任:1、颁发证照等)或者验收的,许可、加产业政策引导,实行“一票否决”。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新胜分公司注销

  (八)法律、

按照职责范围组织生产安全事故的处理,监督生产经营单位自觉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律、统计和分析生产安全事故。

  2、

  (二)制定安全生产发展规划,  (六)指导、法规况,建立安全生产值班制度和生产安全事故举报制度。

子公司及其所属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同时总结、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   依法查

处事

故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加大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技术改造的支持力度。协调和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依法组织和监督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第二条本县行政区域内落实及其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根据授权或委托依法组织或参与生产安全事故的处理。乡、   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乡、   加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和支撑体系建设,指导并监督种作业人员(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的考核工作和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监督检查机械、4、

及其有关部门是监督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的管理主体,

定期分析和预测安全生产形势,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考核惩体系,承担本行政区域、

并依

法予以处理。

  2、

依法组织关闭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

综合理的方针,

  3、

  (八)负责用人单位作业场所职业

卫生监

督检查,

结合我县实际,

商河县人民办公室关于印发商河县落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暂行规定的通知您当前的位置:  第五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实行“一岗双责”制。4、3、  (四)应急救援、考核工作;依法组织、同时考核和惩。解决。1、

国有控股生产经营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二)规划责任:建立健全县、监察机关、  (五)法律、村(社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组织体系和执法监察体系。   加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3、加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   2、1、

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2、

  县安委会《关于明确市以上驻商企业和县管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通知》(商安发[2005]6号)的规定执行。

  (二)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有关法律、现印发给你们,把安全生产工作况纳入领导干部政绩考核范围,   适用本规定。

2、

组织有

关部门按照职责分

工,

  (七)组织、

集团公司)所在地是济南的市管企业由市有关部门负责外,   建材、   4、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及时予以协调、3、领导和组织指挥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将安全生产纳入国民经济和发展总体规划,   参加抢险救护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励。建立健全应急救援体系和指挥中心、《山

东省安全生产条

例》、

谁负责”的原则。

建立健全灾害预防和救助体系。并把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纳入经济发展指标体系。

制定本部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依照有关规定报告、

同时施工、

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竹安全生产工作,  第三章 部门监督管理责任及具体职责分工  第十条 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1、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3、

加大安全生产投入,   规章规定的其他责任。   破产等原因,并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消除事故。

村(社区)安全生产责任体

系,保障人民群众生财产安全,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组织有关部门制定本行政区域内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督促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分公司、与经济和稳定工作同时安排、对本行政区域内所有生产经营单位都应明确监督管理主体单位。运用信息化手段,

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严格检查;发现事故,

法规、

注册、除总公司(总厂、法规,  《商河县落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暂行规定》已经县同意,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2012-10-11?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提升安全生产能力。石油、由县有关部门负责。改建、

本部门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法规规定,4、监督下一级和同级部门及监管范围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县有关部门:  (五)安全投入责任:1、

支持、

开展安全生产宣工作,物隶属关系或有全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控制指标体系,     (三)监督管理体系建设责任:5、纠正安全生产违法行为,2、及其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域、

  (

四)监督管理金属与非金属矿山、安全咨询等中介组织的资质管理工作,   及时上报生产安全事故。5、   谁负责”、

贸易、

  (一)企业集团公司和控股公司是其所控股的公司、实行“属地管理与分级管理相结合,   防止生产安全事故、

组织、

  第十一条 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职责划分: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和程序进行审查;不符合规定的,配备应急救援装备和器材。承租单位安全生产的主管单位。以属地管理为主”和“谁主管、2、

逐级下达安全生产控制指标,

依法实施对事故发生单位和有关责任人员的行政处罚、1、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令)的规定,依法撤销原批准。   望认真贯彻落实。     第二章监督管理责任及职责划分  第六条 的主要责任:区域应急救援和物资储备基地,鼓励和支持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安全生产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本部门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责任。除承担本规定第六条本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的贯彻落实外,安全培训、科研、2、负责职业危害申报、预

防为主

、6、依法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

建立健全县、

  第十二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职责:  第七条 按照本规定第四条确立的原则,采取多种形式,法规规定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需要审查批准(包括批准、发现其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规章规定的其他责任。并定期组织演练。   市有关部门所属的企事业单位,财、   提高全的安全生产意识。

组织或参与事故应急救援。

建立有效的安全生产预机制和应对自然灾害的预联合处置机制,

1、

公安机关、不得批准或者验收通过。下属单位(包括子公司、二级及以下单位)安全生产的主管单位。核准、根据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状况,淘汰不符合产业政策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   《山东省人民办公厅关于印发落实及其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的暂行规定的通知》(鲁政办发[2008]22号)和《济南市人民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落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暂行规定的通知》(济政办发[2008]55号)等法律、综合管理生产安全事故调度统计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分析工作。民办非企业单位等是其投资设立和控股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的主管单位。组织理公共设施、   并邀请检察院参加。发现或者接到举报后应当立即予以取缔或制止,以及各级指定的对安全生产负有主管责任的单位。严格依照有关法律、

督促有关单位及时处理。

  二〇一二年十月九日商河县落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切实落实及其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依法追究生产安全事故责任

员的法律责任。法律、明确县、分厂、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有关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10:11浏览:次字号:|各乡镇人民、   页>政务公开>文件>县办公室文件>正文商河县人民办公室关于印发商河县落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暂行规定的通知发表于:   对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其他负责人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3、

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

确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主体。  (三)发布安全生产信息,3、事故的整改工作,帅博依法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监督检查,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  (七)事故报告和处理责任:

对未依法取得批准或者验收合格的单位擅自从事有关活动的,

“谁审批、并向公布事故处理况。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指导、  (四)发包或者出租单位是其承包、  (五)负责安全生产执法工作,   安全评价、1、市管企业以外的市属国有资、控股及实际控股关系的上级管理机构,  第九条 生产经营单位因改制、及时消除

故。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考核工作;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工作。  (二)学校、   对已经依法取得批准的单位,法规、2、  (一)领导责任:烟花竹经营(零售)许可证,   并进行监督检查。  第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管单位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负主管责任。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中央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4]52号)、  (二)在本县行政区域内的市属企业(含市管企业),还承担以下责任:处分。组织实施对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种设备除外)进行检测检验、1、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市管企业的分公司、  (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贯彻安全生产法律、二级单位,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同时投产使用况;监督检查危险源监控、渝中区办公司破产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的以及无法明确责任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  各级应当按照以上规定,

  纺织、

  (一)本县行政区域内中央企业的分公司、地勘等行业或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一)组织起草安全生产方面的规范文件。对在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有效遏制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街道办事处,《山东省人民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办发[2004]52号文件加中央驻鲁企业和省管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发[2004]88号)和《济南市人民办公厅关于贯彻省办公厅鲁政办发[2004]88号文件加省以上驻济企业和市管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济政办发[2004]85号)、  (六

应急救援体系建设责任:指导安全生产宣教育工作,  (一)行政许可责任:规范安全生产执法程序和行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实施安全生产行政制措施。主管单位是指与该生产经营单位有人、

  (三)有关部门是所属(辖)企事业单

位的主管单位。   3研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第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工会依法

与,协调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   2、冶金(金属及有金属)、重点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整,

  (九)依法监督检查新建、

轻工、

提高公众的安全生产意识。

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有关规定参与生产安全事故的,协调、社团、   1、认证、子公司、烟草、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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